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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聽到  很多社會上   身邊朋友們

某人為了誰  

犧牲了他原本擁有的工作、金錢、地位、時間.....等

期待另一半能知道他這樣做完全是為了他

這是多麼偉大

而也期待另一半也能某種相似程度的回應

這是人之常情  也無可厚非  

如果對方  沒有達到你所期望的

常常讓雙方陷入僵局之中

因此

犧牲?自私?其實往往也只有那一線之隔........





今天的我們

總在希望被愛與愛人之間掙扎著

被愛就要幸福?

愛人就要痛苦?

其實

難到就只有這二個選項嗎?

世界不是黑就要是白的?

為什麼事情只有對與錯?



我不懂

每個人都是個體

每個人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要讓自已開心

所以愛人和被愛又有什麼差別?



如果所做的一切只是為了讓對方受制於你

每一天總是問他愛不愛我  他在不在乎我  

操控著  影響著

這樣的自已

也快樂不起來吧?






以下引述自 某本書  所說的



詩人羅勃福所說

『我愛你,但這與你何干?』



這句話也許聽起來很怪,但是含著某項真理!

我們的愛表達出去,是自已感受的抒發

代表我們喜自已的愛意流溢出去的感覺

這中間並不牽涉到要求回報。

別人也沒有必要對我們的感情負責。

需要對我們對感情負責的

是我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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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K72080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